優質的服務流程
· quality of service processes ·

需求溝通傾聽客戶需求,了解用戶使用環境和現場工況
方案設計根據現場實際工況,針對性出具解決方案
合同簽訂技術和商務規范確認,簽訂合作協議
產品制作選擇最優質的元器件,嚴格按照技術協議
調試安裝現場規范安裝,靜態動態調試,分析儀運行
售后服務后續維護,持續跟進,終身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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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山東濟(ji)南(nan)市槐蔭(yin)區太平(ping)河南(nan)路1567號(hao)均和(he)云(yun)谷(gu)濟(ji)南(nan)匯(hui)智(zhi)港6號(hao)樓
為(wei)進一步防治大(da)氣(qi)污染,改善環境空氣(qi)質量,去年(nian),生態環境部與(yu)國家市場監督管(guan)理總(zong)局(ju)聯合發布(bu)了《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zhi)排(pai)放(fang)(fang)控制標(biao)準》(GB 37822-2019)、《制藥工業大(da)氣(qi)污染物排(pai)放(fang)(fang)標(biao)準》GB 37823-2019)、《涂料、油墨及膠粘劑(ji)工業大(da)氣(qi)污染物排(pai)放(fang)(fang)標(biao)準》(GB 37824-2019)三項標(biao)準。
《揮(hui)發性有機物無組織(zhi)排放控制標準》

《制藥工業大氣污(wu)染物排放標(biao)準》

《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ran)物排放(fang)標準(zhun)》

根據標準要求,新建企業已于2019年7月1日前執行該標準。2019年7月1日前已建成投產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已通過審批或備案的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上述標準,且執(zhi)行特別排(pai)放限值。自實施之日起,制藥、涂料、油墨和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不再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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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技術和商務規范確認,簽訂合作協議
產品制作選擇最優質的元器件,嚴格按照技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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